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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节不保
昨晚赶实习报告和日记,一直整到三点半完成。正式工作都一年半了,现在还在写实习报告,搞笑…
大清早,醒来,脑子里又在过电影,控制不住,困死了,睡不着。
好不容易窝到六点五十,起床,洗澡洗头洗脸洗手洗浴。水太凉了,往头上一冲,一激灵,差点吐了..
年纪大了,熬点夜就浑身不是劲。大前天晚上的段子:
他说:那个你暗恋我的事情究竟怎么说?
她说:是你暗恋我好不好,我要恋也是明恋
他说:你要跟着我不?做压寨夫人?
她说:我比你大,要跟也是你跟着我…
她说:你要跟着我不?
他说:可以呀,你要养我不?
她说:不过你很贵的
他说:没关系,给你打折
他说:或者先欠着,也成.于是,这个二十多年没谈过恋爱、自以为是的老男人,在距离大学毕业的前两个月,晚节不保。
1条评论 -
新本本
自从春节过后,那台老旧台式就彻底跟我罢工了。小样,都金融危机了,干工作还这么挑,脾气还这么倔。
于是便有了这台新本本,Thinkpad t400,港水。
水货的优点,在于它硬是比行货便宜了好几千大洋;缺点,若某一天它的鼻子呀眼呀嘴呀跟你闹别扭,你就自己折腾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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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家
晃晃日子里,还有什么会比回家更能让我心驰神往、彻夜未眠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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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鞋子
曾经,我很喜欢刷我的鞋子,每次穿出去,回来都不会忘记清洁,一个月至少还要彻底刷洗一两次。
所以,我的鞋子,穿了那么多天,虽然有些地方已经被鞋刷子磨破了,还是像新的一样。
好多人表示诧异,你怎么这么糊涂,刷多了,鞋子不破都被你刷破了,一双鞋子有必要刷来刷去的吗?
慢慢的,我觉得在理。于是,我也不再刷鞋子了。
我的那四双运动鞋白色的帮子,积累了斑驳的灰尘;还有那三双皮鞋,已经超过两星期没擦油了,不再光洁,好像刚从工地回来一般。
开始的时候,我还满心愧疚,觉得对不起它们。慢慢的,心安理得,不用费心刷鞋子,省了不少力气。鞋子反正都是要脏的。若是偶尔看见有小白卖力刷鞋子,我还会跟其他人一道,嘲笑他傻逼。
中午午睡的时候,恍惚间看见我的那些鞋子,都朝我挤将过来,拉着我的肩膀跟我称兄道弟。一片片像铁锈一样斑驳的东西从我的手臂开始蔓延开来,经过我的臂膀,经过我的心脏,经过我脸颊,覆盖了我的全身。我奋力挣扎,然而毫无办法,铁锈仍然继续蔓延,最后只剩下一双眼睛,可怕的绝望。
此时,我知道正在做梦,我看见外面阳光明媚,晒在下面一定很舒服,然而就是挣扎不起来,只能眼睁睁看着斑驳的阴影继续吞噬着我。我的那些鞋子,正在旁边,得意的坏笑。
梦醒来的时候,一身冷汗,赶紧爬起来,扔掉了所有的旧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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橡皮擦
距离上一篇日志的时间:一年零四个月。
曾经我觉得写字是那么有品的事情,曾经我以为弄个博客很有境界,曾经我差点以为自己很高端,曾经我封自己为blogger.
曾经我为赋新词强说愁,曾经我乱七八糟的扯着自己压根不懂的事情,曾经我在各个方面蜻蜓点水的指手画脚,曾经我将那称之为博。
这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儿,这本应该是个有趣的事儿。
我为曾经的想法感到幼稚,我为有过那样的想法感到可耻。我打心底觉得IT blogger都是垃圾,重点包括我自己.
过着好好的生活,何必为了所谓的“个人传播”生搬硬扯.
洋洋得意扯的开心,没准大伙觉得恶心;意淫算得了什么事情.
清了数据库,又再度还原;再清,再还原。
我想与以前彻底绝缘,我不想再保持从前;可是如果我连正视以前肤浅的底气都没有,是不是比以前更肤浅?
以前的“文章”留着,它是耻辱柱,不是纪念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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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要有激情